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加强团员组织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方面。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4-2015学年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团费的缴纳

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为规范团费缴纳工作,即本学期起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团费收缴,专科、本科生本次团费缴纳至20156月,研究生缴纳至20153月,每位团员每月缴纳团费1元。以上时间均按照高年级团员证转出时间为计算依据,建议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操作,如起止时间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可按照学院实际情况收缴。

2.如果团员因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报团支部审查后送院团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3.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志愿多交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5.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上报的2014-2015年度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6.研究生团委须告知和督促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配合好学院团委书记做好收缴工作。研究生辅导员需将研究生团费收齐后交至分团委书记,由学院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

二、工作要求

1.加强团费收缴工作的宣传教育。向团组织缴纳团费是每个团员应尽的义务,是体现团员组织观念、保持团员与团组织经常联系的重要途径。团费收缴情况是各级团组织的组织状况和管理状况的重要反映,各级团组织要把团费收缴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和团组织做好团费收缴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严格执行团费缴纳的有关规定。每位团员必须每月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各团支部必须按规定向分团委缴纳团费,这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和组织纪律,各级团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分团委要加强对各团支部缴纳团费的检查、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3.团委将把各分团委的团费缴纳情况纳入分团委年终考核。

三、时间节点

1.各学院认真监督各团支部的团费收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未缴纳团费团员信息登记表》,经分团委核查无误后至校团委组织部(师生活动中心A308)确定缴费金额,于20141130日前完成团费收缴工作。



联系人:王佳杰(老师);联系电话:67791273

联系人:蒋佳琳(学生);联系电话:13795263019


共青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1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