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会的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定于2023年6月召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推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具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全日制学籍的2021级、2022级研究生;
(三)学习优秀。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品德良好。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无违法或违纪处罚记录及其他无法体现研究生会成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行为;
(五)定位明确。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认真听取和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工作经验及精力。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任职期间无全职实习等其他无法将精力放在研究生会工作上的情况。
二、候选人的产生
(一)学生自主报名,经学院党(团)组织审查,盖章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5日15:00前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附件1)、《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ongchengdayanhui@163.com,邮件主题以“学院-主席团候选人材料-报名人数”命名,附件材料标题均为“学院-主席团候选人-姓名”,纸质版推荐表于5月15日15:00前提交至师生活动中心A204;【附件1、附件2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二)校第十二次研代会筹委会对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评议、校党委审定,确定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三)校团委、校研究生会对第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主席团产生办法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5名,其中执行主席采用轮值制度,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具体产生办法如下:
主席团成员5名,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上,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联系人:黄涔岸
联系方式:18769608146
共青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5月10日